按照清镇市日前出台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政策规定,从今年至2017年间,凡在清镇市创业的电商企业,最高可获150万元补助。清镇市市财政将安排预算3500万元,专门用于清镇的“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建设。
对入住电子商务孵化园的经营企业,清镇市分别在入驻的前两年,给予办公运营用房租金100%的补贴。从第三年起,对入驻电商企业分别按照租金定价的60%、40%和20%进行补助。
对在清镇本地注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,年销售本市农产品达到5000万元以上、注册收费会员企业在30家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,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。
出台政策中,还有多项规定鼓励电商在清镇创业。对按照要求和标准建设的县级营运中心,奖励100万元。对新开设的乡镇、村级二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交易额首次突破1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以上的,分别给予1万元、3万元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凡按照标准创建的“村淘创富”示范村,经验收合格后,给予一次性补助15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