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办法》明确,这五类扶持对象具体为,孵化器、入驻孵化器的农村电商经营户、未入驻孵化器的农村电商经营户、经营范围中包含农村电商业务的经营户,以及服务农村电商的经营户。
对于经认定的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善,且企业制定有招商政策的农村电商产业园(孵化器),视具体情况,将连续三年每年获得30万元——100万元不等的补贴;
对于入驻农村电商产业园区的经营户,由孵化器制定统一政策进行招商;
对于未入驻电商园区,但在白云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相关电商业务的企业或门店,第一年按其办公用房实际租金的50%给予租金补贴:
对于经营范围内包含农村电商业务的经营户,以及在区内注册的电商行业协会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,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贴专项用于租金、设备购置等;
对于物流、配送、仓储等服务农村电商的经营户,新增1家,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。
针对以上五类对象,白云区还制定了相应激励机制,对年终排名前列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试行三年,白云区将农村电商作为突破口,在村寨和社区范围内扎实推进落实。具体工作中,白云区将重点扶持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引导和鼓励农村电商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,重点支持产业园区、电商服务站,以及以企业为主体的提供支撑服务的项目和平台建设。同时,该区还将重点扶持经营状况良好的,具有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电商企业、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以及中小网商和网上创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