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为公告内容:
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、“乐视网”)因筹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资本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,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经公司申请,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,并在停牌前及停牌期间发布了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及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6-146)、《停牌期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6-147).
截至目前,乐视网联合贾跃亭先生、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已与战略投资者签署了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,对本次战略合作范围、合作方式、投资规模等要素进行了协议约定,并且战略投资者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诚意金,也充分表明了对于本次合作的诚意。本次重大事项涉及交易规模预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,在签订了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后,相关各方仍需要进一步磋商以签订正式合作协议。
因本次重大事项预计涉及一家以上战略投资者,所涉投资规模较大,涉及多个主体,交易结构等方面仍有诸多具体事项需要各方商议确定,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,为确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,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,维护投资者权益,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(证券简称:乐视网,证券代码:300104)将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,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个交易日。
停牌期间,公司将与有关各方一起加快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,并且按照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——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》等相关规定,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及巨潮资讯网。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,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